
2025年5月19日
客戶服務部同仁反映,單位除用餐時間外,每次休息嚴格限制為6分鐘,是否有違《勞基法》規定「勞工連續工作4小時,應給予至少30分鐘休息時間」之規範?經了解,法規對於實行輪班制或具工作連續性、緊急性之職務,允許單位自行調配休息時段。然本會已就此議題與客戶服務部聯繫並轉達同仁疑慮,客戶服務部表示將透過各組長進行內部柔性宣導,強調「每次6分鐘」為原則性規範,絕非強硬限制,實際仍保留彈性調整空間,倘遇特殊情況可彈性處理。
114年5月6日,本會理事長偕同參與分行員工於執行職務時遭遇不法侵害之總行勞工檢查活動,調查內容包括公司在處理程序上是否符合《勞動部執行業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之規範。經查,本案處理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後續將依據內部規範持續辦理。本會對於職場霸凌或任何形式之不法侵害行為均持嚴正反對立場,倘若會員遇有相關情事,請勇於向公司申訴,工會將派員協同調查,決不姑息此類行為。
近期部分會員反映單位不允許申報加班。對此,本會呼籲:若確實有加班情形,請依規定據實申報,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困難,亦可向工會反映,工會將協助與單位溝通,並保障匿名。惟同時也提醒同仁,應依實際情況申報,避免浮濫使用,方能維持良好勞資互信關係。
近期部分從事消金業務之會員反映,授信政策變動(如房貸)影響既有業務操作模式。經本會向業管單位了解,相關調整係因應整體環境變化所致,包括金檢建議、逾放比率、同業趨勢與總體經濟情勢等,並非針對特定個人或職系。若會員仍有疑問,歡迎主動與工會聯繫,提出建議或想法,工會將協助與公司進一步溝通,釐清疑慮。
本會依據《勞動部獎勵工會成立實施要點》提出獎勵金申請,已獲核定新臺幣10萬元獎金,非常感謝全體會員的支持與鼓勵。在工會運作過程中仍有未盡完善之處,尚祈各位會員見諒。未來若有任何建議或批評指教,歡迎隨時提出,工會將虛心聽取並持續精進改進。